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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17:28?出處 阜陽廣播電臺
男子街頭賣妻救女
男子街頭賣妻救女:2017年5月8日上午,在安徽合肥百大購物中心天橋下、新華書店門前,一名男子舉著牌子,上面寫著“賣妻救女”四個字,市民紛紛圍觀。
男子街頭賣妻救女
此消息被發布到朋友圈,迅速引起轉發評論。
為了弄清真相,媒體與“賣妻”男子取得聯系。
據了解:男子名叫張坤,90后,阜陽潁上縣人,一直靠在外打工養家。女兒(張夢琪)4歲,去年10月份生病,輾轉多家醫院求醫,確診為(PNET)原始神經性腫瘤(又稱尤文肉瘤)。孩子病發嚴重的時候,下半身就無法正常活動。
男子街頭賣妻救女
截至目前,女兒的治療費用已高達20多萬元。花光了小兩口所有的積蓄,還向親朋好友借了一些錢。張坤說,現在女兒還需要繼續做化療,每次都要幾萬元,但他們實在拿不出錢了。
無奈之下,張坤想到一個“辦法”——賣妻救女!張坤承認,目的就一個:吸引更多關注!爭取為女兒募集一些救命善款。
那么問題來了,救女心情可以理解,只是這個方法可取嗎?我國法律規定:人身關系不同于財產,不能隨意處置。如果“賣妻救女”真的付諸實施,不管用意如何,都涉嫌違法。即使是用來吸引關注,這樣炒作也很難達到募集善款的目的。
經過溝通,張坤也認識到自己做法不妥,同時道出了自己的苦衷:我真的拿不出錢了,這樣做也是迫不得已。我想過去大街上乞討,但是怕別人說是騙子。真的是走投無路了!我和妻子都是農村的,打工存不了多少錢,后續如果無感染的情況下還需要三十四萬元治療費。因為孩子太小,需要兩個人共同照顧,導致我們都不能正常出去打工,目前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張坤主動聲明:“賣妻救女”也是想引起關注,希望社會好心人,幫幫我們,救救我們的女兒。
為人父母的都明白,兒女連心,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更何況是年僅4歲、弱不禁風的幼童?
男子街頭賣妻救女
看著女童腹部、脊椎兩個十公分之長的刀口,好生心疼,不管其父母此舉是否合法合理,但孩子的病情是更應該關注的,目前小夢琪剛剛完成了骨髓移植,后續治療大概還需要三十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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