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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12:19?出處 日報
2014年3月1日起,《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正式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對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用人單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勞務派遣暫行條例規定,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還明確,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視被派遣勞動者。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本文“”來源:http://www.dchiamo.cn/news/shehui/52896.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