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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9 09:07?出處 京華時報
夢鴿控告酒吧領班
8月6日到北京市公安局報案,夢鴿控告酒吧領班拉皮條,昨天,夢鴿通過媒體公開了控告函內容,夢鴿向媒體公開披露控告書內容,“故事內容”包括楊女士在包廂內挑逗李天一等5人的細節。
昨日下午,被害人楊佳律師田參軍就此回應稱,夢鴿有權控告酒吧領班,但無權將此次控告的內容向媒體披露,夢鴿披露的控告書內容涉及楊佳的個人隱私,“如果她確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責任,那就沒有必要將控告內容公開;如果沒有這種把握,那她為什么還要公開控告內容?”
楊佳的律師稱夢鴿披露控告書“這無疑對楊女士造成了二次傷害,她很生氣,也很憤怒,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對于夢鴿控告酒吧領班的控告書內容真假,不方便回應。
網友可能好奇,故事女主角楊佳的角色是不是和夢鴿描述的一樣?李家法律顧問蘭和稱,夢鴿有證據。
夢鴿控告酒吧領班的控告函內容
楊女士主動挑逗用頭發遮臉裝醉
昨日上午,夢鴿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的控告函《關于對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內容全曝光。該函分“介紹賣淫”“敲詐勒索”兩部分。夢鴿的控告函中,夢鴿指李天一等5人帶楊女士到湖北大廈開房是一場“賣淫嫖娼”活動,楊女士是“用頭發遮臉,裝醉”。在酒吧包間,“楊佳不時用手撫摸其中幾名未成人的下體,進行挑逗”;在李天一等人要離開酒吧時,“張光耀帶著楊某某、徐某某二人追出酒吧,想上李某某的車,被攆了下來。最后,張光耀和楊某某上魏某某的奧迪車,徐某某只好回到酒吧。”
控告函還稱,張光耀要求楊佳陪好幾個人,自己可再給她加1000元錢;在金鼎軒吃飯后,李某某離開,張光耀和楊女士再次想上李某某的車,結果被轟了下來;張光耀和楊女士又擠進魏某某的車,一路追隨到李某某家的地下車庫,最終,張光耀與大家達成口頭協議,楊某某的出臺費為2000元。
“楊某某與5名年輕人一起到湖北大廈,楊某某用頭發遮臉,裝醉。進入賓館房間后,由于未成年人喝酒過量,除王某外,年齡均在15-17歲之間,楊某某主動幫助他們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為。”
在關于“敲詐勒索”部分,夢鴿指酒吧經理等人給李家打了近20個電話,并發短信勒索錢財。
夢鴿在控告信中懇請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嚴肅處理,并稱今年3月份便和律師一起向海淀公安分局報過案,一直未得到任何回應。
酒吧負責人回應夢鴿控告:夢鴿完全誣告
昨日,GlobalClub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酒吧經營多年,一直正規經營,如果存在賣淫嫖娼,自己和酒吧可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沒有,夢鴿也要承擔誣告責任。
“她這是實在沒招數可使了!這完全是誣告,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來。”該負責人透露,警方已經調去了酒吧錄像,錄像顯示楊女士是喝醉了,連拉帶拽被拖走的,公安系統也不會看不出來,他們相信警方的調查。
他表示控告函中說的張光耀要給楊女士1000元錢的問題更是滑稽,酒吧沒有這筆經費,張光耀個人會給這個錢么,誰在誣告相信大家是有判斷的。
該負責人稱,事情發生后,楊女士很驚慌,很害怕,大家便從網上查“阿天兒”信息,才查出來他竟然是李雙江的兒子,擔心這個事情會給這個將軍之家帶來不良影響,才打電話發短信說和,爭取兩方有個和平解決,只是沒想到孩子做出這種事后,家長更瘋狂,“反而誣告酒吧”。
酒吧負責人確認稱,楊女士是一公司行政秘書,半工半讀,有時候來酒吧喝酒,在酒吧能拼桌喝酒、交個朋友也正常,沒想到會被輪奸后又遭誣告。
半工半讀的23歲女子,哪有錢經常泡酒吧?莫非酒吧不收女酒客的酒水錢?楊佳做什么的和案子最終的判決結果沒有什么關系。對于受害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楊佳明知酒后會亂性,怎么會經人介紹進入多名男子的包廂喝酒,還喝得爛醉?用溫州話說:這是尋死差一條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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