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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1 22:26?出處
晶報記者/文、圖
“賣報大王詹兆強被眾多愛心助殘服務亭經營證持有者投訴,指其騙走殘疾人的經營證,控制服務亭牟利,而殘疾人自身只能收取微薄“租金”。昨日,記者終于聯系上了詹兆強本人,對于這些投訴,他稱市場經濟中利用殘疾人的某些福利辦企業毫無過錯,而且所賺的錢都“用在了福利事業上”。而一位多年從事城管執法的吳先生表示,詹兆強現象的存在,完全是鉆了各職能部門管理分工的漏洞。目前,相關部門已開始著手“歷史問題”的清算,希望能給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畫上一個句號。
詹兆強:
利用殘疾人福利辦企業沒過錯
昨日,記者打通了詹兆強本人的電話。在電話里,詹兆強稱自己正在江西落實扶貧項目。至于有人指其強占愛心服務亭轉租牟私利的說法,詹兆強表示自己無法認同。他說,自己也是殘疾人,利用政府給予殘疾人的某些福利開辦企業,沒有任何過錯。不過,詹兆強話鋒一轉,也承認“我的這個做法確實有觸犯某些殘疾人的利益,但這些錢都用在慈善工作中,我的行為沒有任何錯誤。”
但當記者指出其出示的市城管局的復函已被驗證為假批文時,詹兆強沒有直接回應,而是大罵記者“膽子太大”“回深后將要質問你”,當記者問及轉租事宜時,詹兆強以記者沒有資格與其對話為由掛掉了電話。
城管執法人員:
職能部門分工中存在漏洞
晶報報道詹兆強一事后,城管局和殘聯等相關部門皆稱歷年來與此相關的投訴從未中斷,但因屬于“歷史遺留問題”,難以徹查。鹽田區城管局針對近來多個報亭所收到的投訴,目前正在著手調查和處理。
現任鹽田區城管局監察執法人員的黃先生告訴記者,2007年他在鹽田區文化執法大隊工作時,曾多次查處過詹兆強的報亭,對詹兆強轉租助殘服務亭的事情有所了解。“個人看來,職能部門分工中存在漏洞,詹兆強主要是鉆了這個空子,他善于利用善心來‘動之以情’,再出示某些難辨真偽的證件來‘曉之以理’,所以能一直維持至今。”
據黃先生介紹,詹兆強從幾乎涉足報紙零售行業開始,就使用非法手段經營。他曾多次因販賣夾雜香港六合彩、涉及宗教問題的報刊而遭到查處,但當時他們的執法權限只負責查看經營內容,而沒有相應的查處權力,詹兆強也總能出示一些難辨真偽的證明,如蓋有市殘聯、市城管局相關公章的公文來證明自己經營合法。而其它部門也受制管理權限,無法實施全過程管理監督,所以詹兆強的報亭長年來都沒有受到清理。
“詹兆強本身就有殘疾,很容易博得執法人員的同情,他又有公文為證,執法人員也就理所當然地將報亭看做是特批的,只有多個部門合作才能真正解決這個問題。”黃先生說。
老師和前同事:
他的成功有不規范的地方
昨日,記者來到詹兆強曾就讀的深圳大學,發現深大師生對詹兆強多有耳聞,一些老教授對他還頗為熟悉。一位在深圳大學執教多年的老師告訴記者,詹兆強原來只是個普通人,他涉足報販行業后,才運用媒體關系,把自己渲染得光彩奪目,并打造了自己的“成功人生”。“他的成功來自許多不規范的地方,在我看來,過多的討論沒有任何價值,我建議大家避免討論和接觸。”這位老師評價說。
據曾經與詹兆強共事過的吳先生回憶,詹兆強在來深圳求學和初涉販報時,確實有一顆善心,也做過一些善事。但成立愛心助殘服務有限公司后,他卻走上了拿善心做生意的道路,并開始使用一些非法手段謀取利益。“他本人能說會道,后來我慢慢發現他其實是個非常虛假的人。”吳先生說。
律師:
轉租報亭涉嫌違反幫扶殘疾人相關法規
對于詹兆強的種種做法,廣東知名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遠伸指出,詹兆強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幫扶殘疾人的相關法律,可對其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黃遠伸指出,詹兆強多年來一直利用殘疾人經營愛心助殘報刊亭的執照,借愛心助殘的名義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涉嫌違反了國家幫扶殘疾人的相關法規。同時,詹兆強還涉嫌冒充殘聯工作人員且偽造市城管局批文來取得殘疾人的信任,公安機關應該對其進行查處,按照誰批誰收回的原則,殘疾人營業執照的發放單位可以吊銷涉事報亭的執照。
“詹兆強向報亭承租人收取加盟費沒有任何依據,所開的任何單據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殘疾人可以向涉事城管局提出要求,要回屬于本人的報亭,或者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借助法律手段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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