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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9 09:11?出處
由于反貪的特殊性,他們很少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但他們戰斗在反貪污的第一線,他們是一支平均年齡才30余歲的年輕反貪隊伍,朝氣蓬勃卻戰功赫赫:2009年,立案偵查30件31人,其中處級以上要案15人;2010年截至目前,立案31件32人,均為大要案。自2004年以來,他們辦理的貪賄案件數量已連續6年位居全市檢察機關首位。
這支“反貪鐵軍”,就是武昌區檢察院反貪局。日前,記者走進武昌區檢察院反貪局探秘反貪偵查員們的“戰斗故事”。
扳倒“準廳官”
2008年底,武昌區檢察院反貪局收到上級移交的一條舉報線索,稱該省一位負責投資項目審批的處級干部陳某某大肆受賄。此時恰逢陳某某即將提拔為副廳級干部的節骨眼,得知有人舉報后,陳某某氣急敗壞地向有關部門“討說法”。
偵查員們先從財產入手奔赴各銀行,將陳某某本人和其親屬名下的財產查了個遍,發現陳的財產數與收入明顯不符。
知道檢察院正在調查,已有心理準備的陳某某被傳喚到案后,拒不開口。在反貪局取回的大量證據面前,他堅持了三天,便交代了從14個行賄人手中收錢的事實。
2009年12月,陳某某受賄案一審開庭。庭上,陳的律師突然拋出一份新的證據,表示有7名證人改變證言,否認向陳行賄。
這一變數讓公訴方有點措手不及。公訴人立即建議法庭延期審理,案件被撤回重新調查。“即使是夾生飯,我們也要把它再煮熟!”反貪局局長劉群帶著偵查員們不厭其煩地再次找一個個證人詢問,終于了解到,原來兩名律師曾帶著陳的妻子依次找過證人哭訴,并稱他們如果改變證言,檢察院就不會追究行賄的法律責任。于是,部分證人在他們的勸誘以及“報恩”心理的驅使下推翻了證言。
今年1月,此案重新起訴到法院,法院審理查明:陳某某利用其職權,在1999年至2008年間,先后60次收受15家項目申報單位相關人員賄賂的錢財折合人民幣60余萬元,今年2月以受賄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13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2年。同年5月,二審維持原判。
深挖窩串案
通過實戰經驗,武昌區檢察院反貪局逐步建立起了一種科學高效的偵查模式,即整合線索資源,變一線索一查為多線索并查,用他們的“行話”來說,就是“破一點、連一線、成一網”。
2008年3月,他們接到省紀委移交的武漢某重點院校領導在校園基建工程中涉嫌受賄的線索。通過對線索進行研判,他們發現,線索的擴展性很強,窩串案的可能性很大。
反貪偵查員們經過深入分析討論,決定以一個叫王某某的行賄人為突破口。但此人曾出國躲了起來,雖在半年后又偷偷潛回國,但畢竟已打草驚蛇,行蹤難辨。
一天晚上,反貪局收到消息,王某某從外地回漢。反貪干警兵分兩路趕到王的單位和家附近,徹夜守候。次日清晨6點,終于將王某某帶到了檢察院。
從王的供述中,偵查人員意外發現,王的行賄對象很特別,除“打點”工程發包方外,他還買通了標書制作單位。隨后,偵查員查找并突審了其與標書制作單位之間的牽線人楊某,又通過楊鎖定了武漢某設計研究院造價所所長何某某等5名工程造價部門有關人員的受賄事實。
而順著王向工程發包方行賄的另一條線深挖下去,行賄牽受賄,受賄連行賄,線索立即呈網狀散布開。順藤摸瓜,該院反貪局又一舉查辦了3所高校共11名負責基建的有關領導。
善用讀心術
武昌反貪局的突審能力,在全省檢察系統有口皆碑。
武昌反貪局局長劉群告訴記者,在訊問前文所述的那名建設工程公司總經理、行賄人王某某時,王起初一直保持沉默。此前已將王的身世經歷摸得一清二楚的他們于是轉換策略,和其聊家庭、聊人生、聊前途。
王是遺腹子,母親也在其年少時去世,從小就缺少家庭溫暖,因此很看重親情,夫妻感情也很深厚。談及家人時,一直硬扛著的他流下眼淚,終于“軟”了下來,交代了自己的行賄事實。
該院曾運用突審技巧,攻破了武漢一家醫院院長宋某某的心防。涉案前,在單位職工眼中,宋某某正直、清廉,讓醫院扭虧為盈,功不可沒,是位有能力又敬業的好領導。到案后的宋某某態度也極為囂張:“你們可以到單位去問,人人都說我好!”
功不抵過。在偵查人員看來,再大的光環也掩蓋不了背后的陰暗。“你現在的身份已經變了,是一名受賄嫌疑人,正在接受調查,不要再宣揚光鮮的過往。”不容抗拒的威嚴頓時將宋某某的囂張氣焰滅了下去。
想到三天前才收下的20萬還藏在家中的雜物箱里,宋某某心里緊張得直打鼓:怎么剛收的錢檢察院就知道了,我還是招了吧。交代完后,宋大哭了一場,叫道:“送錢的人害了我啊!”他哪里知道,偵查人員已經掌握的其實是另一筆10萬元的賄賂,并非這20萬。
今年5月,偵查人員在訊問某農村信用社網絡信息主任時,對方也拒不開口。然而,偵查人員很快抓住了其私生活混亂又怕老婆的“軟肋”:“你包養情婦的事,不怕被曝光嗎?尤其是讓你老婆知道。”對方頓時傻眼,立即懇求為其隱瞞。偵查人員步步為營:“包養情婦要花不少錢吧,你的錢從哪來?”對方隨即如實供述了其在設備采購過程中受賄60余萬的事實。
這些審訊技巧,被該院檢察長王為民通俗地歸納為“放架子、給面子、搭梯子、下臺子”12個字,也被稱為“威、恩、計、幫”四字訣。“威”即體現法律的威嚴,讓嫌疑人放下架子和身段;“恩”即肯定嫌疑人的功績和優點;“計”即巧用心理暗示,請君入甕;“幫”即講解法律政策,給出路。
正是有了這些,武昌檢察院反貪局令許多貪官聞風喪膽,進了反貪局就立即“繳械”,檢察長王為民笑言,“秘訣”就是“讀懂其內心世界,巧打心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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