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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00:12?出處 人民網
廣東省中山市市長李啟紅
人民網6月15日報道 廣東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被中紀委“雙規”后,受影響最大的不是中山政壇,而是她的家族。
李啟紅生于中山,成長于中山,最終成為一市之長,她的家族也隨著她攀上權力的巔峰而臻至鼎盛。如今,一切又都坍塌于市長權力的消失。
按照黨政干部任職回避的規定,擔任縣市主要領導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長地任職。而李啟紅卻成為了這一規定的反面注腳。
“本土女市長”的家族興衰史
“整個家族的興衰,都系于李啟紅一身。李啟紅在位時,家族積聚的財富保守估計有20個億,現在她被查,家族每個人都岌岌可危,她有4個近親屬都在這次一起被帶走。”6月9日,深諳中山市政情的人士告訴記者。
相反,市長李啟紅被“雙規”對中山政壇并沒造成多大沖擊。5月30日晚,李啟紅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被中紀委“雙規”。31日,各大媒體紛紛披露該消息。同時,中山市召開處級以上干部通報會,通報李啟紅案是因其涉嫌股票內幕交易,案件尚不涉及其他黨政領導。
6月2日,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根楷在一個鎮里調研時提到這件事,要求“各級黨組織、廣大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上來,不傳謠、不信謠”。4日,廣東省委組織部公示中山市新一任市長,擬由現任廣州市蘿崗區委書記的薛曉峰擔任。
一周時間里,中山市民的熱門話題,就從本地女市長的腐敗問題,轉向“空降市長”今后可能的施政方略。
“如果李啟紅不在中山本地任職,她的家族也許不會是如今的結局。”一個熟悉李啟紅的中山人告訴記者,“李啟紅曾在一些場合說,對她家人開辦的公司,她不插手、不幫忙、不指示、不發話。可能她也確實想做到盡量超脫,然而在這個小小的中山,她怎么可能做到超脫。”
從居委會主任到市長
李啟紅從政的足跡,始終沒有出過中山市,甚至沒有出過中山城區。
1954年4月,李啟紅出生于中山縣石岐鎮一個貧困的農民家庭,在當時是“根正苗紅”。1968年6月,14 歲的李啟紅讀完小學,到鎮上的藤草工藝社做工人,每天主要的事情就是編織草帽等。
石岐鎮,位于如今中山市的中心城區。從石岐鎮政府到中山市政府,僅僅相隔兩條街道,直線距離大約2000米。
熟知李啟紅這段歷史的知情人告訴記者,李在工藝社時,有個南下的干部看上了她,開始極力扶植她。15歲的李啟紅,就成了革委會委員。16歲,李啟紅出了工廠,徑直成為石岐鎮中區朝陽居委會主任。據稱,當時這個年輕而有朝氣的小姑娘,長得并不算漂亮,但她性格開朗,講話聲音非常好聽,而且皮膚極好,很討人喜歡。
此后,李啟紅仕途順暢。1974年,20歲的李啟紅從居委會進入古鎮公社做干部;1975年,21歲的李啟紅成為石岐鎮黨委副書記兼煙墩區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
1983年12月,中山獲準撤縣改市,石岐鎮建制撤銷設煙墩區,次年李啟紅升任煙墩區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1988年1月,中山市升格為地級市,1990年至1997年,李啟紅從中山市婦聯副主席做到主席。
此后,李啟紅一直在中山市委、市政府擔任領導職務,沒有交流到其他地級市,也沒有過下鄉掛職。1997年10 月至1999年3月,李啟紅擔任中山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此后,她分別擔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代市長等職務。2007年1月,李啟紅擔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這也是她權力的制高點。
2009年,李啟紅獲選“中國十大品牌市長”。但熟悉她的人認為,李啟紅文化水平很低,雖然做過黨校校長并獲得過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但水分太多,從她各種場合的講話來看,只要不是秘書起草的講稿,就語無倫次,經常不知所云。
2010年5月31日,56歲的李啟紅被中紀委“雙規”,她的官場生涯由此走到了終點。在這之前的幾天,她還專程回家去看望了老父親。
李啟紅被查,目前公布的原因是涉及中山公用的股票內幕交易。在李被“雙規”的次日,中山公用停牌。但記者發稿時,中山公用運營正常,其股價也在反彈。
“中山公用”是中山市最大的國有上市企業,主要提供城市供水與污水處理的一體化環保服務,公司成立于1992 年,1997年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
中山公用董事長譚慶中、總經理鄭旭齡,目前雙雙消失在人們視線中,據稱是跟李啟紅同時被“雙規”。他們3人是 2007年一宗內幕交易案的共同主角。
2007年1月,李啟紅任中山市市長,上任后在資本市場上燒的第一把火就是重組中山公用。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因資產重組停牌,到8月20日復牌時,連續一字形封死14個漲停板,股價短期漲幅高達300%。知悉交易內幕的人,在此過程中輕松一夜暴富。
中山公用案如何牽連到李啟紅家族呢?據媒體報道稱:“李啟紅本人對資本市場知識知之甚少,最可能的就是,有人告訴她這個消息,說可以賺錢,而李就把公用集團重組的消息告知了親友。李在這次內幕交易過程中,更多的可能是扮演信息渠道的作用。”
家族興于房地產
李啟紅的家族,有多人從事房地產業并雄踞一方,這在中山市已是公開的秘密。
中山麗景灣房地產公司在中山起步很晚,但發展極快,并自稱“只為中山高管建房子”,專注于豪宅開發。2010 年1月17日,中山麗景灣房地產與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聯合舉行企業10周年慶典。儀式上,雙方負責人互授最佳合作伙伴獎,并共同表示,這對合作伙伴將在建筑和房地產領域進行更全面的戰略合作。
據調查,“中山五建”現為“麗景灣地產”第二大股東,其出資222.5萬元持有25%股份。而“中山五建”共有4名股東,分別為林永安、李啟明、林永燦、林元明。上述4人各出資375萬持有“中山五建”25%的股權。
“中山五建”是典型的家族企業。4個股東中,林永安是李啟紅的丈夫,李啟明是李啟紅的弟弟,林永燦是林永安的弟弟,林元明與他們亦有親戚關系。
“中山五建”是一個只有房屋建筑三級資質的私企。當地建筑市場人士稱,李啟紅家族成員通常不會公開參與招投標,但當地多個工程和房產項目背后都有林、李二人運作的身影。
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身份復雜。據查,林永安目前擔任兩家名為“今科”的公司法人代表。其一為中山市西區今科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4日,林永安出資10萬元持有該公司10%的股份。另外一家為中山市今科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16日。林永安出資250萬元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林永安還有個社會身份是中山市高爾夫球協會常務副會長。在中山市人大官方網站公布的中山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中,也有林永安。
此外,成立于2000年1月10日的中山市中宏房地產有限公司,也有林永安、林永燦兄弟身影。公司成立時有三名股東,林永安出資40萬成為第一大股東,其后公司在2001年3月30日發生了一次股權變更,引入7名新股東,但林永安仍然以22萬的出資額位居第一大股東。其后的2002年5月9日,該公司又發生了一次股東變更,林永安退出,林永燦則出資22萬成為第一大股東。時至今日,林永燦仍然持有該公司22%的股份并位列第一大股東。
資料顯示,中宏公司開發的東盛花園曾獲建設部“小康型住宅示范小區規劃設計優秀獎”。
李啟紅的兩個弟弟李啟和、李啟明,其工作和生意都和李啟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根據公開資料,李啟和擔任中山市南區區黨工委副書記,主管黨群、政法、人大、政協、黨工委辦(保密、檔案、信息)、精神文明建設、自來水公司等工作,兼任區黨校校長。
李啟明則在中山市一直從事房地產業。資料顯示,李啟明在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麗景灣房地產有限公司、中山市房屋安全鑒定所等都持有股份。其中,他是“中山五建”的法定代表人。
“中山五建”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于上個世紀90年代初,為集體企業,后來公司改制,李啟明等人成為公司股東。從1999年新公司成立至今,已經承接樁基礎工程數百項,其中較大的施工工程有:盛景園工程、麗景灣工程、東盛苑工程、中山港會展中心工程等等,還有其他大小各類工程共約100多萬平方米。“中山五建”承接的土建工程項目也有數十個:包括麗景灣花園商住樓工程,盛景園商住樓22172平方米,東盛苑商住樓工程21000平方米等。
這些工程中,有不少項目跟政府單位有關:三鄉車站、港口中南小學教學樓工程、火炬開發區東陽科技園員工宿舍樓、華南師大附中教學樓等等。
一建筑行業人士說,現在有很多建筑公司到處“找飯吃”,像“中山五建”如此多的工程量,沒有特殊的背景有力促成,是不可想象的。
知情人告訴記者,李啟紅土生土長于中山,家庭成員全部都在中山城區內,李氏家族除上述3人外,還有很多盤根錯節的裙帶關系,在中山政商兩界都形成了嚴密、復雜、龐大的關系網。這些網絡千絲萬縷地結合在一起,由此形成一股很強大的勢力。這種勢力,對內可以樹立李啟紅的權威,在黨政關系上可以做到分庭抗禮,甚至對上也能自成體系,抱成一團。
李啟紅畢竟在官場摸爬滾打四十余年,深知樹大招風,據稱,她以及她的親屬在很多場合都表示,市長從不插手、過問親屬們的生意,而她的親屬,也被禁止插手或過問關于中山政界的任何事情。
但作為本土市長,李啟紅無法做到完全避嫌。被“雙規”后,她的很多關于房地產的言論,當時未引起太多波瀾,如今卻都被解讀為實質在支持家族企業,尤其是關于救助房地產業、防止樓市低迷的言論。
在國際金融危機波及中國的2009年1月中旬,李啟紅參加中山市人大會議第十五代表團的分組討論會時說:“我聽到不少市民對救市政策有偏見,認為政府出臺政策救樓市就是偏幫房地產商。政府救的不是一個房地產業,而是整個產業鏈。一個房地產業可以拉動50多個產業,建材、家私、家電、燈飾等行業都與之密切相關。”李啟紅認為,“樓市低迷,對政府的整個稅收都會有影響”。
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李啟紅被中紀委“雙規”后,她的丈夫、一個弟弟、弟媳和妹妹,一起被帶走協查。坊間議論認為,他們脫不了干系。
媒體認為李啟紅接受中紀委調查事發突然。5月23日,李還赴上海出席了世博中山館開幕儀式。5月28日,她還檢查了校園安全工作,并出席了陽江市在中山召開的投資環境推介會。
對于廣東省委組織部幾天后即公示中山新任市長,有關人士對記者說,這表明“雙規”李啟紅是廣東省委的統一部署,早已安排好替代人選。一個來自中山市委內部的說法是,現任市委書記陳根楷已到60歲退休年齡,廣東省委擬從外地調任一人擔任市委書記,但遭到李啟紅等的極力阻擾。李啟紅希望自己能夠獲得提拔,擔任市委書記,而省委領導考慮她是中山本地人,不適宜再擔任主要領導。
“中山五建”公司位于中山市石岐區富康路19號興中區花園,如今公司一片蕭索,公司稱負責人“出差了”。據中山市一知情人說,李啟紅家族人人都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機,中山五建的一些在建項目,隨著負責人被抓難以為繼,以前缺施工許可證,邊施工邊補證,建設管理部門都睜只眼閉只眼,現在無證施工會立即勒令停工。原來掛靠“中山五建”的建筑隊,也開始更弦改轍。
可以預見的是,隨時間的推移,李啟紅下臺對家族的影響會更大。
2008年11月,央視《半邊天》欄目制作了一個對中山市長李啟紅的專訪——《女人的力量》,專訪視頻隨李啟紅案發而被傳播得更廣。從視頻上看,李啟紅明顯暴露了語言能力不足的缺陷,或者答非所問,或者不知所謂。
一個典型的對話是,主持人張越問:“他們怎么會讓個小孩當居委會主任呢?”李啟紅答:“那個時候呢,那個時候不同,因為我小學畢業,因為當時這個年代,加上我家庭比較困難。我就沒有讀書了,就出來參加工作。”
在談到她曾擔任婦聯主席一職的感受時,李啟紅說:“婦聯這個工作,因為它的空間比較大,因為主要你就是能夠圍繞你的服務對象,一個婦女一個兒童,然后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可以自主的,可以開拓性地開展工作。”
在這段訪談中,主持人提到了李啟紅的家庭,李對此說,她感到非常幸福,先生很支持她的工作,甚至經常在她很晚下班時親自為她做飯。
如今,這種簡單平凡的幸福,已離他們遠去。
任職回避“被回避”
熟悉中山政壇的不少人都對《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表示,中山是個很奇怪的城市,歷任的市委書記、市長,基本都是中山本地人。而按照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這應該早已不成問題。
中山市是廣東省一個地級市,的確是個特殊的城市,它是全國唯一以偉人名字命名的城市,下設24個鎮,是全國僅有的4個不設縣區的地級市之一。中山全市總面積1800平方公里,戶籍人口141萬。
中山的面積、人口,跟很多縣級市或區規模相當。比如與其北面相鄰的廣州市番禺區,面積1314平方公里,人口 110萬。在廣東省,有很多縣甚至面積、人口都超過中山市。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長范忠信表示,李啟紅的跌倒,李氏家族的“不幸”,跟任職回避制度在中山沒有落到實處有關。
2006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暫行規定》等三個法規文件,作出了關于領導任職的 “地域回避”規定:“領導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縣(市)黨委、政府以及紀檢機關、組織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正職領導成員,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市(地、盟)黨委、政府以及紀檢機關、組織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正職領導成員。”也就是說,縣市級主要領導必須回避原籍或成長地;地級市黨政主要領導“一般不得”在原籍或成長地任職。具有戲劇性的是,中辦上述“任職回避”的規定發布之后4個月,李啟紅開始了她的“本土市長”生涯。也許李啟紅被視為這個“一般”之外的“特殊”,就一直留在了中山。
如果李啟紅不在原籍地擔任領導職務,她也不至于深陷親屬組成的“政商共生”網而不可自拔;她的很多近親屬,也不至于頃刻間被紀委帶走調查。
范忠信說,在我國現行的干部任職制度設計中,已經大致有了“避籍”、“避親”、“避差”三種回避制度的雛形或萌芽,但都不完善。縣市級、地市級主要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成長地,這是“避籍”;法官、檢察官任職必須回避近親屬,這是 “避親”;司法公務員在處理案件時必須回避有親屬或仇嫌涉及的案件,這是“避差”。這些規定,目前僅僅是初步涉及而已,非常不完整。古代中國特別是明清時代在這三方面的規定都非常細致完備,可惜今天我們都沒有認真借鑒。
按照《公務員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務員擔任鄉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應當實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里的“地域”就是原籍地或成長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則主要是指民族自治地方公務員任職回避的特殊情形。
“地域回避”目前主要針對縣和縣級市,對地級市似乎并沒有一刀切。也有學者認為,地級市不適宜實行地域回避,因為地級市相對地域比較遼闊,領導干部不是直接“親民”之官,同親屬發生“政商共生”的情形較少,執行公務中遇到直接涉及親屬利益的公務幾率也較低。范忠信說,這種看法是有問題的,是忽視了回避制度的要害。回避制度的要害是防止權力用于自身或親屬利益,就是防止以權謀私。只要有以權謀私的潛在機會,法律就應當加以防范。為了這一目標,將地域回避擴大到地市級甚至省級范圍都是應當的,因為明清時代的“避籍”就是以省為單位。
范忠信建議,有關公務員任職回避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規定,應本著上述宗旨進一步完善。這種完善,不僅僅是為了國家利益,為了無愧于人民托付的權力,也是為了保護我們的干部,讓他們能善始善終。(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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