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6-08 01:03?出處
本報訊(記者王巍) 利用職權將鎮政府持有的房產公司股份轉讓給他人,北京市昌平區南口鎮原黨委書記張寶生,從而獲得5套住房的回饋。今天上午,張寶生因涉嫌受賄罪在一中院受審。
46歲的張寶生在案發前曾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區委黨史辦公室副主任。
今天上午,張寶生在一中院接受審理。據了解,今天的庭審主要是質證。
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4月至2003年8月,張寶生在擔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區南口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主管鎮里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將南口鎮政府持有的北京高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份無償轉讓給房永宏及相關人員。
張寶生收受房永宏、張淑軍給予的5套房屋(價值人民幣336萬元)及150萬元,上述款物折合共計人民幣486萬余元。
通過北京高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信息可以發現,該公司在工商部門的登記注冊是在2000年,注冊資本是2900萬元,法定代表人姓劉。目前,網站登記顯示,該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張淑軍,董事長是房永宏。
張淑軍及房永宏兩人目前由于牽涉該案被另案處理。
據了解,高苑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樓盤主要集中在昌平區和海淀區,包括新悅家園和育新嘉園等樓盤。
記者登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查詢,發現該公司名下目前沒有現房銷售。
在期房銷售登記中,均有新悅家園和育新嘉園商品房的登記。但在上述兩個樓盤的介紹后方,均有紅字提示“該項目許可的期限已到期,未售房屋不能進行預售合同網上簽約”。
本文“”來源:http://www.dchiamo.cn/news/shehui/17555.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