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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19:42?出處
此案共涉及6家銀行、8家存款單位、10筆存款資金,共計6100余萬元,最終挽回經濟損失4502萬元,但尚有1500多萬元的涉案資金無法追回。在這8家存款單位中,約有一半的存款單位是明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方式卻仍然“入套”。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近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吳某、明某、劉某、王某、于某等7人被槐蔭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本報記者 杜洪雷 實習生 王振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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